WSI验厂要求供应商内所有的工作都是自愿的,不应受到处罚威胁或被强制工作。禁止强制劳工,如奴役、带担保的劳工、 贩卖的劳工、契约劳工以及监狱劳工。
定义
强制劳动:违背劳工的意愿并以某种形式的惩罚或罚款威胁强迫其工作或提供服务。
带担保的劳工:劳工进行工作是为了偿还劳工经纪人,即供货商,或另一个第三方的债务且没有正规 工资。劳工不能随意离开供货商的设施。
贩卖的劳工:出于剥削的目的并借以强迫、欺诈或威逼的手段征募、运输、或强取他人劳动或提供 服务。
契约劳工:指雇主禁止劳工随他们的意愿自行离开现职的情况。奴役是契约劳动的一种形式,是指在 胁迫之下没有尊严地劳动。
外籍/外来劳工:直接雇佣或通过第三方雇佣的、其国籍或出生国别不同于供货商工厂所在国家的劳 工。
就业资格费用:为取得工作资格,在就业之前可能需要满足一些法律要求。这条术语是指和这些要求 有关的费用,例如任何必需的签证、健康检查、就业登记、工作许可证费用等。
要求
1. 管理系统
a. 建立合理的招聘与聘用惯例,包括承认劳工权利并禁止奴役、契约劳动、抵押劳动或其他形式的强制劳动的书面政策。
b. 政策涵盖了招聘费用、工资预付、员工贷款、行动自由、工作场所和宿舍的安全、自愿加班、 终止劳动合同及文件保存的权利。
c. 本政策通过雇佣人员的培训、必要文件的保存、劳工的沟通和教育进行有效实施。
2. 禁止供应链中的强制劳动
a. 供货商应监查和核实他们的分包商以评估与处理和非自愿劳动、贩卖人口或奴役相关的任何风险(详见分包标准)。
b. 雇佣合同签发给所有劳工,包括外籍劳工。合同是合法的,并采用劳工的本国语言,不包含 那些不合理地限制劳工行动或阻止劳工终止劳动关系的条款。
c. 不违背劳工意愿、能力或以一种劳动合同条款之外的方式强迫其工作。这包括拒绝加班或拒 绝执行某些劳工认为危险的任务的权利而不会受到解雇的处罚。
3. 行动自由
a. 供货商不能通过扣留身份证明文件和存款保证金或采取任何其他措施阻止劳工终止劳动关系 而限制劳工的行动。签证/工作许可证更新需要的身份证件保证金以及该类文件的返还都备有 证明文件,并由劳工和供应商签名。
b. 供货商应立即支付所有工资,不能采用任何其他手段随意阻止劳工离开,如以“年终奖”的名头 扣留工资或当劳工终止他们的劳动合同时处以罚款。
c. 劳工在工厂里可以自由行动,如使用卫生间、饮水、在指定时间内休息、在轮班结束时或在 情有可原的情况下(事假或家庭紧急情况/患病)轮班结束前离开工厂,而不用担心纪律处分、 差别待遇或解雇。
d. 提供宿舍设施的供货商可设置员工行动的限制条件,因为其涉及到安全问题(如宵禁)。宵 禁是合理的,并允许劳工有足够多的时间在非工作时间参与个人活动。实行宵禁的地方,同 样适用于所有劳工。
4. 外籍劳工
a. 供货商有一份关于外籍劳工待遇的书面政策。政策最起码应包括公平待遇的要求、就业资格 费用的支付、交通费用的支付、调回本国以及国家法律下的任何要求。供货商应将外籍劳工政策有效地传达给其外籍劳工,这样他们就能知道他们在政策下的权利。供货商也应培训负 责实施及执行其外籍劳工政策的职员以履行他们的职责和责任。
b. 外籍劳工应受到公平对待,并提供他们与国内劳工一样的雇佣条款、条件和福利。这可能包括假期、休假、报酬和劳工住房。当法律要求对外籍劳工提供额外或不同的福利时,供货商 应遵循法律。
c. 所有合同和工作相关的培训都采用书面形式,并以劳工的本国语言编制。
d. 设施记载和确保了合法的招聘方法。
e. 在法律或合同要求的情况下,供货商或第三方代理商应履行他们的职责,支付雇佣相关的费用(机票费、税金、退出费和/或任何其他相关费用)。
f. 如果供货商因为精简裁员、工厂关闭或其他相关事件需要提前终止劳工的劳动合同,而劳工 选择回家,则供货商应支付劳工返回其原居国的交通费。
良好实践
(1) 利用或提供现场协调员,其可以同时掌握外籍劳工和雇主的语言,并且能够帮助改善 劳工管理沟通。
(2) 供货商不采用劳工经纪人/代理人,而是直接与签署合同。
(3) 如果供货商采用劳工经纪人,就需要对劳工经纪人进行一次彻底的背景调查,绝不与缺乏职业道德的招聘人员合作。
常见问题
(1) 为什么外籍合同工更易受到强制劳动的迫害,更易被限制行动自由? 不同于国内劳工,驱逐出境的威胁更成为所有外籍合同工心头的大石。监查外籍合同 工问题应谨慎处理,因为外籍合同工由于失业的代价太高而倾向于沉默。
(2) 劳工自愿将护照提供给他的雇主寻求妥善保管。这是可以接受的吗?
这是不能被接受的。核实“自愿”太难了;如果没有保障安排,就需要对重要文件采取后备安全措施(如提供储物柜)(详见健康与安全,宿舍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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